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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是否需要进行竣工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修订第十七条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根据上述规定,天津环评,应当---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是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的。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否有期限---?具体是多少?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验收期限是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止的时间。除需要取得排污---的水和---污染---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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